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以姜检诉刑诉[2018]5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X犯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,于2018年11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。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实行独任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仇X因与被上诉人嵇XX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不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(2018)苏1204民初3761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于2018年8月7日立案后,依法组成合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葛XX因与被上诉人章XX、钱XX排除妨害纠纷一案,不服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(2017)苏1204民初6362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立案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认为,依法成立的合同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,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,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,本案中,A、B与C分别于2014年2月16... 查看详情 >>
(摘要)王某因周转需要于2012年向某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借款35万元,约定了较高的利息。王某提供自己与案外人共有的商品房一套作为抵押,并办理了抵押权证。合同到期后,王某偿还了借款和... 查看详情 >>